Service

凌云服务

退换货服务中心

 

友情提示

一、消费者朋友购物后,请您妥善留存您的购物凭证/凌云商城订单,它是您享受"三包"(退货、换货、修理)服务重要依据,丢失不能享受"三包"服务。

二、当您所购买的商品,由于使用不当或者自行拆动等原因造成商品损坏,影响第二次销售的,不予办理退、换货。

三、生鲜商品(蔬菜水果、水产海鲜、肉禽蛋奶等)经您验收无异议后,不享受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。

四、预包装及散装食品类商品,签收时请仔细查验商品数量、包装有无破损、有无变质及有效保质期,确认无异议签收后,将不予退换货。

五、家电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任退货15日任换货(不影响二次销售,3C产品除外)。

六、退、换货时必须凭购物小票或商城订单,穿着类商品必须有厂家品牌,洗涤说明,成份尺寸等生产标识。

七、标明样品、处理品等一次性处理的,不在退、换货范围之内。

八、图书、音像制品、感光器材、照相器材、电池金银珠宝知识产权保护类商品等不在退、换货范围之内。

九、食品(烟酒糖茶等)、内衣(睡衣等)、化妆品洗涤卫生用品不在退、换货范围之内。

十、使用积分卡的消费者退货时,要从积分卡中减去退货金额的相应积分。

十一、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经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,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"三包"服务,超出"三包"有效期的可实行收费服务。

 

凌云家电三包服务承诺

 

1、三包有效期内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件的时间,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,以法定休假日结束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;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和主要零部件三包有效期。

2、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;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

3、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商场会在原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,注明换货时间。

4、三包有效期限内,由相应售后免费修理(因消费者使用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除外);在三包期内大件产品,售后提供免费上门服务。

5、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。

 

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实行三包,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:

1、超过三包有效期的。

2、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
3、非承担“三包”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;

4、无“三包”凭证及有效发票的,但能证明该商品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的除外;

5、“三包”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;

6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;

7、消费者已经知道的有瑕疵的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商品,如削价商品或处理品,消费者自愿购买后,不得以此瑕疵为理由作为退换货依据。

8、家用电器在包修期内损坏,消费者持发票免费修理。其中属于消费者不慎弄坏的零件需消费者自付费用。凡属消费者自己找人动过线路和元件的,售后不负责包修。